支持总统的金融科技行政令:监管现代化与消费者机遇
金融创新是经济机会的引擎。近期关于金融科技创新的总统行政令之所以重要,在于它指向一个能让负责任的工具更易构建的监管框架。本文作者、Ballard Spahr律所律师Joseph J. Schuster认为,监管应支持公平、竞争且富有韧性的金融体系,而非保护遗留模式。从30年期抵押贷款到现代支付系统,创新产品需要发展空间。行政令聚焦监管现代化,旨在明确规则、鼓励竞争,让下一代金融产品在美国诞生。

编者按:Joseph J. Schuster是Ballard Spahr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是该所金融科技与支付解决方案团队的联席负责人,为金融服务企业提供咨询。他常驻丹佛。
金融创新对于经济机会至关重要。消费者需要实用的工具来借贷、储蓄、支付、建设、投资,并管理日常生活中的财务现实。近期关于金融科技创新的行政令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指向一个监管框架,旨在让这些工具更容易以负责任的方式被构建。
总统的行政令,即《将金融科技创新融入监管框架》,之所以意义重大,是因为美国消费者是美国经济成为全球最强经济体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消费者能够购买住房、创办企业、追求教育、购置汽车、供养家庭,并更充分地参与商业活动时,我们的经济就会增长。金融创新可以使这些机会变得更加触手可及。监管应当维护公众对体系的信心,但不应抑制那些帮助消费者建立更好生活的负责任的创新。

30年期抵押贷款曾是一项重大的金融创新。它帮助将住房所有权转变为一条切实可行的财富创造路径,并且至今仍是住房可负担性的核心。学生贷款和汽车融资同样帮助扩大了人们获得教育、职业、流动性以及进入现代中产阶级的机会。这些不仅仅是金融产品;它们是经济机会的有力工具。
这正是近期行政令具有重要性的原因所在。
金融监管应当支持一个公平、竞争、富有韧性,且能够满足消费者当下需求的金融体系——而不是冲动地固守昨日的市场结构。当规则不清晰、重复或适应缓慢时,结果并非更多的消费者保护,而是更少的竞争、更少的选择、更高的成本,以及更多阻碍那些本可改善消费者生活的金融工具的壁垒。监管不应成为一道保护遗留模式免受负责任竞争的屏障。
这一点在支付领域尤为重要。
支付系统已不再是一个狭窄的后台功能。它已融入消费者如何领取工资、支付账单、获取信贷、转移资金、应对紧急情况以及参与经济的方方面面。更好的支付产品可以让生活成本更低、更不脆弱,并且更能响应消费者的财务需求。而这些产品需要发展的空间和竞争的环境。
因此,行政令对监管现代化的关注是值得欢迎的。目标应当是一个能够促进信心、竞争以及惠及美国消费者的负责任创新的框架。这意味着让负责任的企业知晓对其的要求,以便它们能够负责任地开展创新。一个以消费者利益为先、优先考虑创新的监管框架,将同时服务于消费者和金融体系。
金融工具是美国消费者和美国经济的引擎。我们应当希望下一代金融产品能够在这里被构建,并处于一个鼓励竞争、奖励负责任设计,且让监管机构对产品运作方式拥有有意义洞察的框架之下。创新应当被鼓励和颂扬。
如果该行政令有助于将讨论推向为负责任的创新开辟更清晰路径、为消费者提供更优选择的境地,那么它将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