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纳森·拉齐是一位支付行业企业家和律师,常驻芝加哥。凯图拉·泰勒是科森·奥康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常驻华盛顿特区和俄勒冈州波特兰。

许多支付公司已经意识到,州立法者对信用卡附加费的 不同规定 近年来增加了运营复杂性。

然而,业内普通观察者可能尚未意识到的是,联邦和州层面禁止所谓“隐性费用”的独立行动正在为使用附加费的商户和支付处理商制造新的困惑和潜在风险。

禁止“隐性费用”或“滴灌定价”的新法律、法规和规章通常要求将所有强制性费用包含在广告宣传的初始价格中。

加利福尼亚州的“诚实定价法”是第一部此类法律,于2024年7月生效——正如加州总检察长办公室所描述的——该法规定“大多数企业在广告或列示商品或服务价格时,必须包含所有必需费用或收费,但某些政府税费和运费除外,否则即属违法。”

随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了其 《不公平或欺骗性费用规则》 (自2025年5月12日起生效),该规则适用于现场活动门票和短期住宿的销售。其他多个州在2025年立法会议期间纷纷效仿,其中一些州颁布了普遍适用的强制性费用法律,另一些州则在考虑类似于FTC规则的行业或产品特定法律。  

需要明确的是,信用卡附加费——若实施得当——并非强制性的,而是 可选的,因为消费者可以选择使用信用卡或借记卡、ACH等其他不会产生附加费的支付方式。因此,信用卡附加费不受强制性费用法律的约束。

大多数联邦和州监管机构都理解并已明确表示,强制性费用法律不适用于可选的信用卡附加费。例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关于其不公平或欺骗性费用规则的常见问题解答中明确指出,如果存在其他支付方式,那么“使用[某种]会产生费用的支付方式是消费者的选择,企业无需将该费用计入总价中。”加利福尼亚州和明尼苏达州的总检察长办公室也发布了包含类似说明的常见问题解答。

不幸的是,尽管有这些监管指引,混乱仍然普遍存在。许多行业评论员和在线搜索结果错误地声称强制性费用法律禁止信用卡附加费。

此外,原告律师正在曲解这些法律,试图根据强制性费用法律及相关消费者保护法规追回可能数额可观的金钱赔偿。例如,2025年7月提起的一起推定集体诉讼, Baregi诉Kaskaid Hospitality, Inc.案,指控一家餐饮集团因收取2.5%的信用卡附加费而违反了明尼苏达州的强制性费用法律。

尽管所声称的事实表明附加费是可选的——使用借记卡和现金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且已充分披露,但该诉讼一再将附加费描述为“强制性”和“不可避免的”,并声称其违反了关于“广告、展示或提供不包括所有强制性费用或附加费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的法定禁令。

被告在 Baregi 案中的驳回动议将于十月审理。

支付处理商和商户必须在诉讼、政策讨论或公共话语中坚决反对将信用卡附加费与强制性费用或“隐性”费用混为一谈的主张。

同样,支付行业贸易协会应在其向立法者和监管机构的倡导中纳入附加费政策问题。当几乎所有支付处理商都向商户提供附加费计划,且随着混淆持续存在,处理商和商户将面临越来越多的诉讼或监管行动风险时,支付贸易协会袖手旁观毫无意义。

无论是否有贸易协会的帮助,对于任何因强制性费用法律被误解而面临诉讼或监管行动的公司而言,关键是要让监管机构或法院明白,为何可选的信用卡附加费不在此类法律的可诉范围内。